瓦斯监控员工作程序标准
瓦斯监控员工作程序标准 1、瓦斯监控员必需经过瓦斯监测和通风专业知识培训经培训取得 合格证后,方可从事瓦斯监测工作。 2、熟悉和掌握瓦斯监控员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3、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措施 进行瓦斯监测工作。 4、熟悉和了解工作地点的供电系统和瓦斯监控网络系统的构成。 5、监控员在瓦斯监测系统出现故障或瓦斯超限时,必须按汇报程 序进行汇报。汇报顺序 6、监控员上岗后首先了解上班遗留的问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无法处理时要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 7、监控员班员要了解监控设备的开、关机操作顺序, 1)开机顺序电源闸刀 UPS电源 打印机 显示器 监测 主机电源。一► 2)关机顺序 退出使用程序监测主机显示器 打印机 UPS电源 电 ►►►►► 源闸刀。 1、矿井正在使用的设备、分站、传感器、线路发生故障,采掘工 作面条件变化或在接到矿主管领导安装瓦斯探头通知后,监测工必须在 规定时间内进行安装完成。 2、在安装瓦斯传感器前,监测工必须在地面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的 要求对瓦斯传感器进行性能检查实验,下井前在地面应不少于48小时 运行测试工作,并做好记录。 3、瓦斯传感器经过在地面运行(预热48小时),各项指标符合规 定合格后方可下井投入使用,严禁携带不合格探头下井安装使用。 4、安装瓦斯传感器前必须和瓦斯监控员进行联系以便对安装地点 的参数进行正确定义和设置。 5、瓦斯监测工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设备传感器 及仪表台帐、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6、传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设位置要符合有关规定,井下分站预热 15分钟后进行调整,一切正常后,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并检验其可靠性, 必须与监控主机一致。 7、定期清扫传感器、防尘罩和气室内的污物。 8、设备在井下运行6-12个月,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 1、监测工下井后首先对分站、瓦斯传感器、线路进行巡回检查, 从传输线、监测分站、传感器线的吊挂、位置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处理。 2、监测工在处理井下监控系统故障前,必须用该地点电话汇报矿 调度室,矿调度室及时汇报分公司调度室,以便该地点分站、瓦斯传感 器出现故障、误报警时分公司可及时汇报上级部门。 3、当分站、瓦斯传感器出现故障时,监控员通知监测工后,监测 工必须在到达地点后2小时内处理完毕,2小时内处理不好的,监控员 要按故障汇报程序向有关部门及领导进行汇报并做好记录,拿处理办法。 4、监测工在故障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向监测室汇报故障处理情况, 监控员要做好记录,故障期间要加强对瓦检工的调度,让其汇报故障地 点的瓦斯情况,如果遇到异常情况,监控员在5分钟内必须通知有关部 门领导进行处理,并汇报分公司调度室。 5、监测工在处理完系统设备故障升井后,要对故障现象,处理情 况进行逐一登记并签字,以便备查。 6、地面瓦斯传感器维修工要严格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维护和 检修,需要更换探头元件的,更换的元件必须和原有探头的元件的型号、 规格一致,不得改变其参数和性能,不得改变本质安全电路,以确保探 头的稳定性和本质安全性。 7、维修过的瓦斯传感器必须经过集团公司技术中心计量站鉴定, 并发放鉴定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井下使用。 瓦斯监控员管理制度 1、按时交接班。监控员提前离岗者,罚款20元;监控员每迟到 5分钟,罚款10元。 2、监控员不准脱岗、干私活、接待客人、睡觉,发现一次,罚款 20元。 3、监控员要时刻监视微机屏幕,发现问题按程序及时汇报有关领 导和部门,并及时汇报分公司调度室,认真做好记录。否则监控员罚款 50元。 4、监控员对当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填写监测系统运行及瓦斯 超限记录,并做好信息反馈,否则每项罚款20元。 5、监控员不准关闭报警开关,否则,每发现一次对监控员罚款 50元。 6、对需要增加、删除、修改的测点参数,监控员要按规定要求认 真在监测程序上更改,并做好记录。是模拟量的,必须要在“报表编排 打印为最高值”不得随意删除或修改。否则,每项对监控员罚款100元。 7、零点班监控员八点以前要把“瓦斯报表”和“重点曲线”打印 出来,认真检查确定无误后,签上本人姓名送总经理、总工签字。否则, 每发现一项问题罚款50元。 8、监控员每周一 8 00点按时必须与分公司调度室进行统一对 时,并负责对本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监控、调度、处理,否则每次罚 款20元。 瓦斯监控员岗位责任制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严格交班制度,交班期间要 交清问题。 2、监控员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随时做好实时监控数据变化、 系统出现故障,认真填写监控系统运行记录。 3、各地点若出现异常或故障,传感器无信号,数值不符或某台 分站无信号,必须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及时通知监测工处理,做好 记录注明时间。 4、当井下安装设备时,报警点、断电点,各种参数必须设置齐 全准确无误,如若换班必须向下一班人员交清,并要有记录。接班后 要查看各地点的报警点、断电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每班出现问题,特别是特殊问题要及时向值班领导反馈现时 情况和处理结果,做好详细记录。 6、各地点拆除、增加、更改点号,更改前必须通过总工程师同 意,不得私自更改。 7、每天早上8 00时之前,监控员要向调度主任反映设备运行情 况,以便当天安排工作。负责每周一8 00时与分公司调度室进行一次 统一对时。 8、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瓦斯超限,监控员必须向调度室主任汇报, 由调度室主任通知值班领导、总工程师、安全矿长、机电矿长、与超 限地点相关的单位负责人参加分析会,填写清通知时间。 瓦斯监测工岗位责任制 1、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以高度责任心对待瓦斯 安全监测监控工作。 2、不断加强专业技术知识学习,熟练掌握监控设备的性能、原 理,并能正确使用及维护。 3、必须按规定做好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回收工作, 保证系统灵敏、可靠。 4、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并做好故障处理 记录。 5每周必须按规定对安全监控设备进行测试瓦斯电闭锁功能, 并认真填写记录。 6、当井下监控系统设备、各种传感器、线路出现故障时,在理 之前要汇报矿调度室,并必须在2小时内处理好,恢复系统正常运 行。 7、监测工必须熟悉井下供电系统和分站端口的配置以及控制 口、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 8、建立监控设备的使用台帐、检修记录、调试记录,并能反映 监控设备的数量、位置、种类、原因、处理结果、各项功能。 瓦斯监测工管理制度 1、监测工对所管监控设备使用型号、种类、地点、数量、各种参 数必须掌握清楚,否则罚款100元/次。 2、不断加强专业技术知识学习,对井下各种传感器使用、参数设 置、悬挂必须按规程和集团公司要求执行,否则每处罚款100元。 3、必须按规定做好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回收工作,保 证系统灵敏、可靠,对不使用的设备要及时回收,如出现误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