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_T 1953-2024 养老机构安宁服务规范
ICS 03.080.01 COS A 12 DB36 江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36/T 19532024 养老机构安宁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hospice service in senior care organization 2024 - 05-23 发布 2024 - 11- 01 实施 江 西 省 市场监 管局 发 布 DB36/T 19532024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2 5 服务内容与要求 3 6 服务流程 4 7 服务评价与改进 5 参 考 文 献 6 I DB36/T 1953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民政厅提出。 本文件由江西省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养老服务分技术委员会(JX/TC040/SC0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天同老龄产业发展研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婼婼、于建英、关莉、王芳。 DB36/T 19532024 养老机构安宁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安宁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服务流程、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养老机构开展安宁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35796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 GB 38600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 GB/T 42195 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 MZ/T 032 养老机构安全管理 MZ/T 171 养老机构生活照料服务规范 MZ/T 187 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 DB36/T 1583 养老机构院内感染预防控制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3579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安宁服务 hospice service 为临终老年人及相关第三方提供特别服务支持及心理慰藉的活动,以及应相关第三方要求,协助办 理相关后事的活动。 [来源GB/T 35796-2017,3.3] 3.2 临终老年人 terminal elderly 经医疗机构确诊为晚期/终末期癌症、其他疾病终末期者或器官衰竭治疗无望 ,不以实施抢 救措施和延续生命为 目 的的老年人。 3.3 相关第三方 relevant third party 为老年人提供资金担保,监护或委托代理责任的个人或组织,如亲属、村居委会、老年人 1 DB36/T 19532024 原单位等。 [来源GB/T 35796-2017,3.4] 4 基本要求 4.1 服务环境 4.1.1 提供安宁服务的机构应与医疗机构签订诊疗合作协议,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可单独设置医疗机构 (医务室)提供安宁疗护服务。 4.1.2 安宁服务区域应相对独立、专门使用。区域内可设置功能房,包括但不限于安宁室、陪伴室、 哀伤辅导室、关怀室(告别室)、工作服务辅助区等。 4.1.3 安宁室宜朝南,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与自然采光,不宜设置阳台;室内色彩设计应营造温馨的 氛围,宜以暖色调为主。 4.1.4 安宁室室内环境应安全、温馨、舒适、清洁、安静、光线柔和、温湿度适宜,空气清新,床单 元洁净平整。 4.1.5 应科学设计人流和物流通道,明确进口和出口路线。 4.1.6 安宁服务区域宜单独设置遗体运送出口。 4.2 设施设备 4.2.1 安宁室应设置以下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护理床、紧急呼叫装置、电视及插座、桌椅、储 物柜、音响播放系统等。 4.2.2 安宁室应设置卫生间,地面应满足无障碍和防滑的要求,配备扶手、紧急呼叫装置和防滑倒等 安全防护措施。 4.2.3 未设置医务室的养老机构,安宁服务区域应配备但不限于便携式氧气瓶、血压计、听诊器、体 温计等设备。 4.2.4 设置医务室的养老机构,安宁服务区域应配置所需要的医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血氧饱和度仪、 气垫床、心电监护仪、给(供)氧装置、治疗车、平车、简单呼吸器、雾化吸入装置等;宜配备物理治 疗、中医治疗、适宜的作业治疗等康复治疗设备。 4.3 服务人员 4.3.1 未设置医务室的养老机构,安宁服务团队应由社会工作者、养老护理员组成,也可根据实际需 要配备心理咨询师、营养师。 4.3.2 设置医务室的养老机构,应配备安宁服务团队,团队应由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 师和养老护理员组成,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营养师、药剂师、康复师等。 4.3.3 服务人员配备应符合 MZ/T 187 要求。 4.3.4 服务人员应接受安宁服务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护理、 对症治疗、沟通技巧、生命教育、心理疏导等。 4.3.5 服务人员应语言亲切、富有爱心、同情心,尊重老年人隐私。 4.4 安全管理 4.4.1 应按照 MZ/T 032 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4.2 服务安全应符合 GB 38600 的相关要求。 4.4.3 应与相关第三方签订安宁服务协议和相关风险知情同意书。 4.4.4 应对安宁服务过程中的潜在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并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及措施。 2 DB36/T 19532024 4.4.5 感染预防与控制应符合 DB36/T 1583 的相关要求。 4.4.6 严格执行药品的使用与管理规定,保障用药安全。 5 服务内容与要求 5.1 临终关怀 5.1.1 基础护理 5.1.1.1 应根据 GB/T 42195 评估结果为临终老年人制定个性化照护计划,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服务,服 务操作应符合 MZ/T 171 的相关要求。 5.1.1.2 清洁护理根据临终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需求,对身体、皮肤等进行清洁护理;必要时协助 翻身,以温水擦浴与按摩受压部位;若发生皮肤破损,应及时进行换药处理。保持口腔清洁湿润,必要 时予以口腔护理。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