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奖学金发放制度
v1.0 可编辑可修改 安顺开发区三联学校 关于学生奖学金的有关规定 为了鼓励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班风、学风,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对品学兼优的同学予以奖励,具体规定如下 一、奖励时间每学期奖励一次,具体为上学期为3月;下学期为9月。 二、奖励依据以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结合学生品行评定。 三、奖励标准 1、小学部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一个班级,设一等奖1人,二等奖2人,三等奖3人。二个以上(含二个)设一等奖2人;二等奖3人,三等奖5人。 2、初中部分年级设奖,具体为 (1)、七年级一等奖占年级总人数10;奖励该生当年应交的费用。二等奖10,奖励2000元;三等奖10,奖励1000元。 (2)、八年级一等奖20,奖励该生当年应交的费用。二等奖10,奖励1800元。 (3)、九年级一等奖10,奖励该生当年应交的费用。二等奖10,奖励2000元。三等奖10,奖励1000元。 四、有下列行为者降低获奖等级或取消获奖资格。 在期末考试中,主学课有一科不及格(低于60)者,下降一个奖励等次。拒绝答题或故意不答题者(含所有学科)取消获奖资格。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获奖资格。 (1)、打架闹事,造成不良影响者。 (2)、翻墙离校者; (3)、吸烟、酗酒,屡教不改者。 (4)、考试舞弊者。 (5)、携带管制刀具和其他学校规定的违禁品到校,拒不上交者。 (6)、留长发、染发、穿奇装异服,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 其他严重违反学校规定者,品行不合格者。 安顺开发区三联学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