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库
换一换
首页 蚂蚁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吉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正)

  • 资源ID:52635011       资源大小:15.40KB        全文页数:5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权限:游客/注册会员    下载费用:12积分 【人民币12元】
快捷注册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快捷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2积分 【人民币12元】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支付方式: 微信支付    支付宝   
验证码:   换一换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既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吉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正)

吉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正) 2005-1-28 00 【大 中 小】【我要纠错】 发文单位吉林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5-1-28 执行日期2005-4-1 第一条 为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当进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须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赐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监督管理,市房屋拆迁管理机构负责房屋拆迁的日常管理工作。 规划、房地产、国土、物价、公安、工商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第五条 房屋拆迁实行许可证制度。拆迁房屋的单位必需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房屋拆迁。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机构提交下列资料 (一)拆迁申请(包括拆迁安排、拆迁方案); (二)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拆迁范围图; (四)国有土地运用权批准文件; (五)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已按规定转入指定专用帐户的证明; (六)产权清楚、无权利负担的安置用房证明;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经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必需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及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到位状况等事项予以公告。 第六条 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应当依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核准拆迁范围;并依据实际状况核准具体的拆迁期限,拆迁期限一般为30日至90日。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须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机构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赐予答复。 第七条 拆迁人可以托付具有房屋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拆迁人具有房屋拆迁资格的也可以自行拆迁。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托付。 拆迁人托付拆迁的,应当向被托付的拆迁单位出具托付书,订立拆迁托付合同,并将拆迁托付合同报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备案。 拆迁管理机构对拆迁单位实行年度考核,被考核的单位必需按规定的考核内容、时限和要求,照实供应有关材料。 第八条 从事房屋拆迁工作的人员,必需通过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学问的培训考核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 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必需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签订由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原租赁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条 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订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应当将被拆迁房屋的土地运用证、房屋产权证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持房屋拆迁许可证到相关部门,统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房地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收到注销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一条 拆迁当事人自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拆迁期限届满之日前,就拆迁补偿安置未达成协议的,可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裁决。 申请裁决须提交下列资料 (一)本条例第五条其次款规定提交的资料; (二)提请裁决的事实和理由; (三)房地产估价报告和鉴定报告;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拆迁裁决的受理范围 (一)拆迁当事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的合同纠纷; (二)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 (三)拆迁当事人在拆迁范围以外与他人发生权益纠纷的; (四)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次申请裁决的; (五)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引起纠纷的。 第十二条 拆迁当事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对协议内容发生争议的,以及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可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拆迁范围内的其他住用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完成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作出裁决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拆迁人没有对被拆迁人赐予货币补偿或者供应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适用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和拆迁代管房产时,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四条 拆迁人以及有关单位在协议约定或者裁决的搬迁期限内,不得对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不得拆除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的房屋,不得影响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的正常生产、生活。 被拆迁人不得损坏、拆除被拆迁房屋的公用设施。 第十五条 国家、省、市政府投资建设的道路、桥梁、河道、防洪墙、给排水设施、广场、绿地等市政公用设施项目本身占地须要拆迁房屋的,被拆迁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应听从建设须要,按工程建设要求,保证按期搬迁。 第十六条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必需专户存储,并须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前,依据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审核的概算资金额度存储;实施拆迁时,依据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拆迁补偿安置金额多退少补。 实行货币补偿或一次性产权调换的,由房屋拆迁管理机构依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依据拆迁补偿安置金额拨付。 实行产权调换的,由房屋拆迁管理机构按产权调换房屋的工程形象进度拨付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基础完工拨付20%;主体施工每完成1/3工程量拨付10%;工程封闭拨付20%;工程竣工拨付20%;产权调换房屋入住一个月后,拨付剩余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本金和全部利息。 第十七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 除下列情形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一)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实行货币补偿; (二)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三)被拆迁房屋的共有产权人对拆迁补偿安置看法不一样的,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第十八条 实行货币补偿的,依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结构、楼层、朝向、成新、装修、配套设施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金额,由拆迁人以货币形式偿还给被拆迁人。 拆迁人必需依据协议的价格,在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迁时一次性支付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费。 第十九条 实行产权调,换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结清被拆迁房屋与所调换房屋的差价,并由拆迁人以房屋形式偿还给被拆

注意事项

本文(吉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正))为本站会员(wjdd)主动上传,蚂蚁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蚂蚁文库(发送邮件至2303240369@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网站客服QQ:2303240369

copyright@ 2017-2027 mayi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智慧蚂蚁网络

经营许可证号:ICP备2024020385号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