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道路设施养护管理考核标准
合肥市道路设施养护管理考核标准 考核 项目 扣分项目及标准 满分 扣分 得分 扣分地点、缘由 资料考核 1、工程月报表(巡查、养护、大修、新建)未刚好上报,出现1次扣2分。 10 现场考核 1、沥青路面有坑洞、沉陷、拥包等现象,并无任何资料进行落实的,每1处扣1分;砼路面有开裂、沉陷等现象,并无任何资料进行落实的,每1处扣1分(已列入大建设改建安排除外) 2、人行道板有沉陷、松动、拱起、缺损,并无任何资料进行落实的,每1处扣1分。 3、路牙侧石有缺损5以上现象,并无任何资料进行落实的,发觉1块扣1分。 4、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设置不规范,每1处扣1分。 5、道路护栏有锈蚀缺损10以上,发觉一处扣1分。 6、路名牌、无障碍标牌设置不规范、标牌倾斜、外表破损、污渍等,发觉1处扣1分; 7、路名牌、无障碍标牌上标识错误、标牌缺失,发觉1处扣3分。 8、发觉问题处理不刚好,一周内未处理的,每1处扣3分发觉问题处理时,天气季节温度等问题影响修复工程的除外。 9、施工时不能做好文明施工,材料堆放不整齐、渣土清运不刚好、施工影响交通的,发觉1起扣2分 70 问题整改状况 1、对上季通报问题未做整改也未书面说明状况的,每一次扣5分; 2、被省、市各类媒体予以正、反面报道的各类问题,按版面(第1、2版或5000字以上5分,第3、4版或3000字以上4分,第4-8版或2000字以上3分,第8版以后或2000字以下2分)加、扣分; 3、市民举报投诉、12345市长转办、政民直通车、人大政协提案、领导及建委交办事项等问题未在规定时间内刚好处置的,每件扣5分。 4、摸索、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形成理论体系,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相关文章,传播胜利阅历,促进行业发展的,每项加5分 5、造成重大平安事故或形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每次扣20分。 20 被考核单位 得分 考核人员签字 合肥市桥梁设施养护管理考核标准 考核 项目 扣分项目及标准 总分 扣分 得分 扣分地点、缘由 资料考核 1、 工程月报表(巡查、养护、大修)未刚好上报,出现1次扣2分。 2、 未建立桥梁档案,扣10分。 3、 未按规范对桥梁进行检测,扣10分 30 现场考核 1、桥面铺装层由坑槽、碎裂、洞窟,桥面人行道网裂、塌陷、残缺,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铺装层坑洞、空鼓、翘起,并无任何资料进行落实的,每1处扣1分 . 2、伸缩缝损坏、螺帽松动、缝内垃圾未清理,每1处扣1分。 3、排水系统泄水管设施不全或脱落、泄水管堵塞,发觉1处扣1分。 4、电梯未按规定进行安检、无专人操作、修理及保养、未按规定开关、停转,发觉1起扣1分。 5、桥栏杆、护栏残缺、破损、露筋、大面积锈蚀,发觉1处扣1分。 6、地下通道顶面、墙面、地面及其它设施污浊、锈蚀、剥落,发觉1处扣1分 7、移交完好的桥名牌、限载及限高标记牌有缺损现象,发觉1处扣1分。 8、梯道防滑条破损、缺失,发觉1处扣1分。 9、桥下乱搭乱建未刚好上报的,发觉一次扣1分。 10、发觉问题处理不刚好,一周内未处理的,每1处扣3分。 11、施工时不能做好文明施工,材料堆放不整齐、渣土清运不刚好、施工影响交通的,发觉1起扣2分 50 问题整改状况 1、对上季通报问题未做整改也未书面说明状况的,每一次扣5分; 2、被省、市各类媒体予以正、反面报道的各类问题,按版面(第1、2版或5000字以上5分,第3、4版或3000字以上4分,第4-8版或2000字以上3分,第8版以后或2000字以下2分)加、扣分; 3、市民举报投诉、12345市长转办、政民直通车、人大政协提案、领导及建委交办事项等问题未在规定时间内刚好处置的,每件扣5分。 4、摸索、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形成理论体系,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相关文章,传播胜利阅历,促进行业发展的,每项加5分 5、造成重大平安事故或形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每次扣20分。 20 被考核单位 得分 考核人员签字 合肥市路灯及景观照明设施养护管理考核标准 考核 项目 扣分项目及标准 总分 扣分 得分 扣分地点、缘由 资料考核 1、工程月报表(巡查、养护、大修、新建)未刚好上报,出现1次扣2分。 10 现场考核 1、路灯(包括地下通道顶灯)设施完好,亮灯率不低于95,每低1个百分点并无任何资料落实的,发觉1处扣1分(不包括质保期内的道路路灯)。 2、有漏电、偷接路灯电源现象,发觉1处扣10分。 3、灯杆、配电柜有倾斜、破损、锈蚀等现象,灯具有脱落、破损等现象,发觉1处扣1分。 4、亮灯时间调整不刚好合理,发觉1处扣2分。 5、路灯故障抢修不刚好,发觉1处扣3分。 6、发觉问题处理不刚好,一周内未处理的,每1处扣3分。 7、施工时不能做好文明施工,材料堆放不整齐、渣土清运不刚好、施工影响交通的,发觉1起扣2分 8、仍在运用非节能型路灯产品的且未采纳节能措施的,发觉一处扣1分;主动推广运用节能型路灯增加1分。 70 问题整改状况 1、对上季通报问题未做整改也未书面说明状况的,每一次扣5分; 2、被省、市各类媒体予以正、反面报道的各类问题,按版面(第1、2版或5000字以上5分,第3、4版或3000字以上4分,第4-8版或2000字以上3分,第8版以后或2000字以下2分)加、扣分; 3、市民举报投诉、12345市长转办、政民直通车、人大政协提案、领导及建委交办事项等问题未在规定时间内刚好处置的,每件扣5分。 4、摸索、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形成理论体系,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相关文章,传播胜利阅历,促进行业发展的,每项加5分 5、造成重大平安事故或形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每次扣20分。 20 被考核单位 得分 考核人员签字 合肥市排水设施养护管理考核标准 考核 项目 扣分项目及标准 总分 扣分 得分 扣分地点、缘由 资料考核 1、工程月报表(巡查、养护、大修、新建、设施量)未刚好上报,出现1次扣2分。 10 现场考核 1、 排水管道及雨水口淤积超过1/4管径的、检查井淤积超过井内主管口1/4管径的,每次扣1分;超过1/3管径及以上的,每次扣2分;箱涵淤积超过1/4箱涵高度的,每次扣2分;超过1/3高度及以上的,每次扣5分; 2、排水管道、箱涵堵塞造成漫水的发觉一处扣2分。 3、施工时没有做好文明施工,材料堆放不整齐、渣土清运不刚好、清淤的淤泥污染路面的,发觉一次扣2分。 4、接到井盖丢失等通知,未刚好到达现场围护或两小时内未起先修理的,每次扣1分。 5、检查井周边龟裂、检查井盖响动,发觉一处扣0.5分; 6、养护人员未穿平安服、下检查井作业时,未按要求进行通风、下检查井作业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平安带等相关平安防护设施的,发觉一次扣2分。 7、排水管道、中心井及闸门被占压、破坏未刚好发觉并整改的,每次扣2分;进出水口被占压、破坏未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