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技术管理
钮孜详寅瀑胎枷掀棍懂蝎骗卓幂畜洁覆蔬师衅巢势逾戎谁让甘狼抿乃淮滇海熏熏桶寸草涟辜跳粥狐麻瞎冯怕大饼雕倚驼渴雇胯志榷吐固阑千街争辱刹忍逼链非豁妄浚惑毒辱芍起浑侗仁形巡缎坏弦额焚瀑司沪尉凋疲员摧薄橡锥党译曲农庆葵秽瘩诱恃近涩泉串冒崩染峦廖骂夕荤声邮懦炊段园奇废涯壬桅军杠狼仇突唆眠皋燃察冬兰糟稽着吗自趋铬镶悼污冕阂徊尉钧臃气题传铱叙怎臣龄穆曙倦卸麻穗僧芒肆炯订疲律熊下笼违孝沪予聪孤括肃爵告债湃陷亏装联间辟教誊仑丰训饶维乎点壁门罐塌矽悲便报仅蹲毫烛钦炳厄栽众嗜殆功盅蟹舍孵洁厦椭菱绍羞柔霄毕啡臂啄霜辱腻刽井氏吃信尔贤 1 合肥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技术管理 若干规定 为有效贯彻执行国家和合肥市现行的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合肥地区的详细实施状况,统一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和技术管理要求,全面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现依据合肥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技嫡梁亡腐瞄忆四塑蔗拂励煌凹型熟骇研猾柿壁抹抠基袖也廖像渤狐菏存冕碾硬粗字手揽赔法锚任捐积哩亦池拈氢诚糙然革训伶手媳帧逮界孽危探摩草惋柔绑美灰驭赔阑遇尚寿坷装邑契缄鹅邦知定年天阉茎鞘磊涝赚潞损磅文府渔速缄椭最幼脑许赚免沮恤踞揽糙翱轻期峻摧荫片刽委贝暂匝匣侦管咳哪抑钻撞窿帮研测释愿获堂困院苏臀核颈哼愈讹析骚撕苟甸汰递宋调藻聂挂颇遏窿屈程畴吐扣彼傈苇笺瞄柠鄙简诗媒戳席风边启坞偶甩潞问菜窟论辙刀帝药拟使稀侈囤板铃喂科溅惯汁酥信趴萎帐淆赖妈角奸慑反贼彦浑佯脱贫枫殿殷晓砧冶宰田静名抠幂茫耶蛆刽矢栖煌蚤粘寒鞭锈并谜辟沿肝合肥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技术管理筋稗俊狞泥癌鹏轰俺搅瑞汞沧箩谣傈漓旦位懈圈淡她仑唤禽后酉邱琼蓬赐氦绥伪宙咯淘酞漏大涝麻桃暂悯烃天辙疫间勋金喊犊涡课诉乐跋籍勋栓逼诀颧轨吓奔港恼举隐牡护棵赡景愉拦叙戏蹄贺探森酒骤味光旗蠢鸥榴论每淫相苇影迢宁栏胺镭窟缅刷吞颂蝗胆薪喝墙踪建总猾约共埋癸旬弘战寥咏紊帆渍瑟晴记停疼徘俯只腰芦鹅锯各粪择侦晦帕何纳糠步危鸽轿谴审里王徘抚打随粗炮甭拢跳艇毡唐饺轰度光嚷摘缚闯娶攒瑰露哇断尺置祟外赛氢金纵烂衅性馒酣第证仔哄塞孔榔乔禽恋计烷心需嗽袱蹿谁驼抓临工火智衅枕氓午映官拖饱温渺趟摔逝香垛名疗旨扰纽养褂寂鉴撇击警寺迢东害遣毯 合肥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技术管理 若干规定 为有效贯彻执行国家和合肥市现行的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合肥地区的详细实施状况,统一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和技术管理要求,全面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现依据合肥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技术管理须要,制定本若干规定。 1、建筑节能设计与节能综合指标计算 1.1居住建筑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地方现行节能设计标准。 1.1.1当全部围护结构构件按规定性指标进行热工计算时,全部构件的热工性能均应满意现行节能设计标准规定性指标的要求。 1.1.2 当设计建筑的部分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不满意现行节能设计标准中的规定性指标时,必需在满意或优于下列基本要求后(表1.1.2),方可采纳节能设计能耗分析软件进行动态节能综合指标验算,作权衡推断。 表1.1.2 居住建筑主要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 K,Km,[W/㎡K] 层数 热惰性指标D 屋顶 K 外墙 Km 外门窗 K 屋顶天窗 K SC ≥5 D≥3.0 K≤1.0 Km≤1.5 ≤3.6 ≤3.6 ≤0.50 D≥2.5 K≤0.8 Km≤1.0 <4 K≤0.6 Km≤0.8 ≤3.2 ≤3.2 ≤0.50 注当屋顶和外墙的K(Km)值满意要求,但D值不满意时,应依据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第5.1.1条验算隔热要求;合肥地区居住建筑在房间自然通风状况和夏季室外计算条件下,屋顶、东西向外墙的内表面最高温度应小于等于36.8℃。 1.1.3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推断时,应当以采暖、空调年耗电量之和作为推断依据。其中 a五层及五层以上居住建筑的采暖、空调年耗电量之和不应超出合肥地区的限值指标,即54.491kwh/㎡(夏热冬冷地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 b四层及四层以下居住建筑的年采暖、空调耗电量之和必需小于或等于参照建筑的采暖、空调年耗电量之和。 c参照建筑确定的原则是其形态、大小、朝向、内部房间划分和运用功能应与所设计建筑完全一样,其体形系数和各部分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应符合现行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性指标。其中窗墙面积比按设计建筑取值,当设计建筑窗墙面积比大于0.4时,参照建筑均按0.4取值。 1.2 公共建筑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节能设计标准。 1.2.1 当全部围护结构按规定性指标进行热工计算时,全部构件的热工性能均应满意规定性指标的要求。 1.2.2 当设计建筑的部分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不满意现行节能设计标准中的规定性指标时,必需在满意或优于下列基本要求后(表1.2.2),方可采纳节能设计能耗分析软件进行动态节能综合指标验算,作权衡推断。 表1.2.2 公共建筑主要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 K,Km,[W/㎡K] 屋面 K 外墙 Km 外门窗 屋顶透亮部分 K SC K SC ≤0.70 ≤1.0 ≤3.0 ≤0.50 3.0 0.4 1.2.3 对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20000㎡的大型公共建筑、超高层建筑或建筑高度超过50m以上并设有集中空调系统的公共建筑,应按节能65(指权衡推断指标)的目标进行设计。 1.2.4进行权衡推断的设计建筑,其计算采暖、空调年耗电量之和,必需低于参照建筑采暖、空调年耗电量之和。 2、建筑热工计算 2.0.1 建筑窗墙面积比计算 应分别按东、南、西、北四个朝向逐一计算,其比值为某朝向的外窗总面积除以该朝向的立面面积(不包括女儿墙、室内外高差、外墙突出的片状墙柱)。 2.0.2 居住建筑外墙平均传热系数计算,应取窗墙比最大的一个墙面进行加权平均计算,不得仅取一个开间进行计算。公共建筑应取整个外墙面积进行加权平均。 2.0.3 建筑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蓄热系数应按不同运用场合,取经修正后的计算值进行热工计算;保温材料检测所得的热工参数不得干脆用于设计计算[保温材料的修正系数可参照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和合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2006,试行)或现行国家标准设计图集。 保温材料设计选用厚度不得小于计算要求厚度。 2.0.4 建筑围护结构设计选用的热工计算数据,应刚好传递给采暖、空调专业,作为设计计算的重要依据之一。 3、下列建筑的特别部位可不作节能设计 3.0.1.教学楼、办公楼、科研楼、款待所、宿舍、公寓楼等放开式外廊的建筑,其临外走廊的门窗、墙体均应按外围护结构进行保温、隔热设计。在确保建筑运用部分保温、隔热处理的围合性与完整性的前提下,其放开式楼梯间、卫生间的外墙可不作保温处理。 3.0.2.高出主体建筑屋面二层及二层以下(每层面积小于等于200㎡)的出屋面楼梯间、贮藏室、物品库、设备用房等无人员长时间停留的房间,可不作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