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库
换一换
首页 蚂蚁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

  • 资源ID:52634584       资源大小:19.00KB        全文页数:8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权限:游客/注册会员    下载费用:15积分 【人民币15元】
快捷注册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快捷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5积分 【人民币15元】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支付方式: 微信支付    支付宝   
验证码:   换一换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既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

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有效限制扬尘污染,爱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确定、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其次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和县城的建成区从事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活动,必需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依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指导和统一监督管理。 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平安、建筑市场监督机构详细负责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机构负责其担当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必需仔细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健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扬尘防治负责人,在建设工程开工建设前编制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 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中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应当包括招标文件中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经费、措施,并明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建设单位应定期组织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并做好详实的检查记录。 建设单位负责协调与环保、公安、交通、城管等相关部门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关系;针对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的公众反映和投诉,查明缘由,督促整改落实,并将整改状况刚好告知反映人或投诉人。 第五条 施工单位依照本规定和合同约定,详细担当建设工程施工扬尘的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工作负总责。施工单位开工前必需编制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支配,完善扬尘防治组织机构,确保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合理运用,切实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定期对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状况开展检查并做好详实记录。 第六条 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监理责任,详细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实施、防治费用运用、防治工作责任落实等状况。对施工现场防尘措施落实不力的应刚好制止;对拒不整改的,应刚好向项目监督机构报告。监理单位应编制扬尘防治监理支配及细则,日常监理工作中,对发觉问题及整改状况应照实记录。 第七条 各级质量平安监督机构要健全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与街道社区的沟通联动,借助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做好监管工作。 各级建筑市场、建设监察机构要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把扬尘治理作为必查的重要内容。 第八条 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实行经费预付管理制度。 依据“谁污染、谁负责,多排放、多负担”的原则,建设单位应将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费用列入平安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行竞争费用纳入工程建设成本,并在开工前一次性支付给施工单位。政府投资项目的支付方式按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建设单位与各施工阶段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中应明确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并在办理合同备案及报监手续时出具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已足额支付的凭证。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平安、建筑市场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扬尘防制措施和专项经费落实状况的监督检查。 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计价标准不得低于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同期标准。 第九条 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必需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现场围挡高度符合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JGJ59-2011要求,围挡应连续、密闭、坚实、稳定、整齐、美观。围挡必需运用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严禁运用各类砌筑墙体围挡。 2.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道路、作业区、加工场、生活区、办公区等地面必需进行硬化;非作业面袒露的场地必需绿化或严密覆盖;闲置3个月以上的土地应临时绿化。 3.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处应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及排水沟槽、沉淀池等设施且能够有效运用;机动车辆(运输车辆)必需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施工现场)。 4.施工现场污水必需有组织排放,设置沉淀池,污水应尽可能循环运用,少数不能循环运用的应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泥浆、污水未经沉淀严禁干脆排入河道或下水道内,泥浆不得外漏。 5.施工机具、建筑材料应堆放有序,标识清楚;易产生扬尘的散体建筑材料必需密闭存放,场内运输不得产生扬尘;切割作业等应实行防尘措施。 6.施工现场内未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的渣土,必需集中堆放,并实行围挡、严密遮盖等防尘措施。 7.建筑垃圾应刚好清运。建筑垃圾等无法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的,应放在工地设置的临时密闭堆场存放;楼层内建筑垃圾必需采纳封闭式管道、容器或袋装清运,严禁凌空抛洒。 8.施工作业环境要整齐干净,应设置洒水或雾化降尘设施,支配专人定时洒水降尘,洒水频次不得低于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灰,大风天气不应有可见的扬尘浮灰;严禁现场焚烧沥青、塑料、油毡、橡胶、垃圾等各类物品。 9. 启动Ⅲ级(黄色)或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或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土方挖填、转运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10.房屋建筑脚手架应当实行密目式平安网封闭,围护高度应超出操作层1.8 米,并保持严密整齐。 11.建设工程应按规定运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12.工地各出入口及场地内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场所均应安装摄像监控设备,不得避开监控运输渣土、建筑垃圾及其他物料,监控记录应连续存储15天以上。 13.施工现场要设立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公布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 在大气环境受到严峻污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危害公众健康和平安的紧急状况或接上级指令,依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须要启动建设工程扬尘污染临时管控措施的,临时管控时段及详细措施由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 第十一条 对违反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惩罚。 (一)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的,对违规部位或工序责令马上改正。违规行为改正前,违规部位不得投入运用,违规工序不得接着进行;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项目经理)分别记不良记录一次,列为C类工地,重点监管。同时,可依法依规赐予惩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同一项目一年内两次因扬尘污染被责令全面整改的,对该项目挂黄牌警告,记录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其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严峻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扣信用分2分,对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平安专职人员一律依据规定进行专题诫勉教化学习,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依据监督范围赐予通报指责。 (二)凡因扬尘污染被市级及以上检查通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且经查实存在扬尘污染违规行为的工程项目,除按前

注意事项

本文(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为本站会员(mxdd)主动上传,蚂蚁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蚂蚁文库(发送邮件至2303240369@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网站客服QQ:2303240369

copyright@ 2017-2027 mayi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智慧蚂蚁网络

经营许可证号:ICP备2024020385号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