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RAP生产原则程序手册
安全反恐保安计划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和平与发展是当今社会的两大主题,但是局部的动荡依然存在,恐怖分子仍然蓄意破坏目前团结稳定的发展 环境,尤其是美国9.11事件以后,更加大了各国打击恐怖活动的决心和力度; 第二条为了响应美国海关-贸易商反恐伙伴关系(C-TPAT)倡议,主旨在于创立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 进口商以及它们的供应链之间的伙伴关系,以加强货物的安全保证,同时促进贸易流通以及保证公司财产及人员生 命安全,制衣有限公司特制定此反恐计划书; 第三条此反恐保安计划书的具体实施责任人本厂安全厂长,其主要职责为保证相关的保卫安全政策在各个部门或 单位落实并实施;督导并检查所有安保设施完好无损并能达到安全保卫的目的;加强全公司保安的训练及培训工作以 达到公司对保安的素质要求,严格执行并实施公司所有的保安政策/措施及门禁制度; 第二章、场所安全 第一条公司相关场所由能够抗拒非法入侵的材料制成(如钢、混凝土或石料); 第二条公司所有的场所要由圆周形栅栏、内外门、窗户、大门及栅栏,锁具和充足的灯光照明,以防止恐怖活动 有机可承; 第三条公司安排24小时安全警卫巡逻值勤(如装卸区域、布料储存库、成品仓库和车辆停放地等) 第四条对所有人员到访均使用访客证或贵宾证、并护送访客或贵宾至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和对所有人员的进出状 况进行登记日志来监控来访者或职员的通行状况。 第五条 在全公司重点安全位置设立24小时监视录像系统,监视数据做至少保存二个月以备随时查阅; 第六条公司各厂区建立健全安全报警系统,固定每月一次的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 第七条厂区的安全设施由保安人员负责进行巡检,如有异常报请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第八条要求所有入场的驾驶员必须佩带贴有本人照片的识别证,并限制他们进入工厂其它区域; 第九条装/卸货区域必须保持清洁及灯光明亮,并用围墙或栅栏与工厂其它区域分开,各车间及仓库必须加锁并由 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保管确保安全; 第十条在主管及工人中成立保安领导小组长,并列名他们的组织架构图及工作职责,并对他们进行H常的培训教育; 第三章、人员进出管制 第十一条所有的公司职员进出公司必须佩戴公司工作证方可进出; 第十二条针对外来人员要进出公司必须先到保安室进行登记,保安人员向公司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确认后发给外来 人员访客证及在〈人员进出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派保安陪同及护送访客至相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处,待会客结 束后山公司相关部门或责任人通知大门保安,山大门保安护访客离厂; 第十三条所有公司职员及外来人员带物品进出工厂必须接受大门保安的检查,待保安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出公司。 第十四条对于本公司人员要带物品出公司必须有相关主管开具物品放行条后经保安检查合格后方可带离公司; 第十五条所有入场的驾驶员必须佩带贴有本人照片的识别证,并限制他们进入工厂其它区域; 第十六条进入卸货区域的人员仅限于工作相关人员及卡车驾驶员; 第十七条公司制定对于在公司厂区活动的不明身份的人员或未被授权之人员进行检查的程序; 第十八条对所有公司雇员的身份背景进行有效的调查及当雇员离办厂时有一个公司身份识别证被收回的程序; 第四章成品仓库管制 第十九条所有成品、半成品存放在单独的,安全的区域(不使用时须上锁)钥匙有专人保管,必须列出钥匙保管人 员名单,如果保管人员离办厂必须更换钥匙及门锁; 第二十条成品仓必须有保安监控系统进行24小时监控; 第二十一条保证成品仓有一个照明良好,整洁有序的装卸环境; 第五章原材料仓库管制 第二十二条所有原材料存放在单独的,安全的区域(不使用时须上锁)钥匙有专人保管,必须列出钥匙保管人员名单, 如果保管人员离办厂必须更换钥匙及门锁; 第二十二条原材料仓必须有保安监控系统进行24小时监控;; 第二十四条保证原材料仓有一个照明良好,整洁有序的装卸环境; 第二十五条检查原材料装卸是否有超装或短装现象, 第二十六条防止未被授权的材料输入公司,要有对材料的来源状况要进行查核的机制; 第六章出货安全管制 第二十七条船务准备每天出货安排给保安、仓管、机动班主管各一份,数据包括出货批次、箱数、车号、司机姓名、 货(柜)车资料、运输公司名称等。 第二十八条船务人员必须清点当天出货是否有超装及短装的现象,如果有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船务人员及成品仓出货人员必须核对装箱单(箱数,核对外箱标签、总箱数)与包装箱是否一致,直到完全 一致时才能出货; 第七章人员教育自觉与培训 第三十条对所有的新进职员及保安进行安全意识教育训练公开讲述如何识别与通报内部与外来的阴谋破坏活动; 第三十一条平常对所有公司员工进行反恐怖活动的安全教育活动,并且有相关的培训记录; 第三十二条积极鼓励全公司人员积极检举各种恐怖活动,并制定出相关的措施对那些积极参与和举报有功的人进行 物质或精神方面的奖励; 法律法规获取、更新控制程序 1、目的 及时获取、识别、更新适用于公司的社会责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 求,以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社会责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所需的,适用于公司获取、识别和 更新适用的产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职责 3. 1人事部负责收集社会责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发放相关法律、法规、 标准和其他要求文件,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其适用性进行确认。 3. 2各部门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4、工作程序 4. 1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内涵 4. 1. 1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 a)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 b)国家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行政规章制度; c)省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规、标准、行政规章制度; d)市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规、标准、行政规章制度; e)其他政府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消防局等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质量、环境、职业健 康安全法规以及规范性的通知、公报、条例; f)相关方提出的规范性要求等。 4. 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获取的方法和频次 4. 2. 1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获取的方法 人事部从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消防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获取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最新质量、环 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并通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之类的政府机构、行业协 会、出版机构、图书馆、报刊杂志、书店、互联网、会议、相关方等渠道补充,以保持对法律法规和 其他要求变化的及时跟踪。 4. 2. 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获取的频次 人事部负责收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每年进行一次合规性评价(符合性和有效性评价)。 4. 3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选择与确认 4. 3. 1行政管理部对收集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逐一进行确认,确定出适合本公司的法律法规和其 他要求。 4. 4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实施 4. 4. 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