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质量考核办法
XXXX机械有限公司 质量考核办法 1、目的 为了提高全员质量意识,明确质量事故的责任,防范 质量事故的再次发生和大宗质量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 质量水平。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全过程中 出现的质量问题。 3、职责 3 .1品管部负责成品及零件的质量检验与分析判定和质量数 据的统计。 3 .2生产部及各生产单位负责生产过程中质量事故的分析和 责任落实。 3 . 3品管部、生产部、人事行政部负责奖惩考核。 3.4生产部负责供应商发生之质量事故惩处措施之制定。 4、内容 4 .1为了识别本公司所生产的零件和成品的质量与质量事故 的判定,本规定对零件和成品的品质的合格品、次品、回用 品、质量事故的判定作出了解释。 4.2质量识别 4.2.1凡符合图纸尺寸和技术要求的零件为合格品。 4.2.2凡不符合图纸尺寸和技术要求,并影响产品性能或装 配性能,不能返修,返工的零件为废品(含报废零件的材料 改作它用 4.2.3凡非主要项次超差或主要项次超差,但在不影响产品 性能和装配性能范围内的零件,经检验员确认,品管经理批 准可判定为次品。 4.2.4凡不符合图纸尺寸和技术要求的零件,但经过返修或 调整其它相配零件的尺寸后,该零件对产品性能和装 配性能无影响的,经检验员确认,可判定为回用品。 4.3质量事故的判定 4.3.1凡在加工、装配、仓储、运输等过程中,造成零件或 成品不合格,均属质量事故。 4.3.2装配质量事故的判定 4.3.2.1部件交验时,在验收中发现的不良品,每一处算一 项质量事故。 4.3.2.2在装配过程中,对所装配的零、部件,因失误而造 成零、部件损坏,每一件为一项质量事故。 4.3.3 一次投产零件数量在5件以上20件以下者,其中出 现50不合格品为批量质量事故,投产20件以上者,其中 出现10件以上不合格品为批量质量事故。 4.3.4凡一次质量事故造成计算损失金额在200元以上800 元以下者,为一般质量事故(计算损失金额是指零件完工的 最终成本金额);800元以上2000元以下为较大质量事故; 2000元以上为重大质量事故。 4.3.5凡按盖有生产用图的图纸加工的零件部件,因图纸错 误出现的质量问题,为设计质量事故。 4.3.6凡按加盖有“试制用图”印章的图纸加工,并在批准的试 制数量范围内,因图纸错误出现的质量问题不判定为质量事 故,超出试制数量所超出部分造成的经济损失为生产部工作 质量事故。 4.3.7凡按未加盖任何识别章的图纸或无图纸加工、不按图 纸加工而出现的质量问题,为生产质量事故。 4.3.8在加工、装配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为生产质量事故。 4.3.9在仓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为相关部门工作 质量事故。 4.3.10检验员的错漏检为品管部工作质量事故。 4.3对质量事故的处理 4.4.1凡造成废品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应按如下比例承担废品 所有费用(含材料费、外协费用,如电镀、线切割和 前工序委外加工费用等),本工序所有工时不予计算。 a ) 一般质量事故(材料费在200以下的从单价扣 40 ; b )较大质量事故(材料费在200-1000元) 扣30 ,交叉部份以大金额为准;c )重大质量事故 (材料费在1000元以上的)扣20 ; d ) 3000元以 上按实际损失价值,参考以上比例扣款,并由责任部 门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相关部门会签,确定其 处理结果,特别事故由营运副总经理确定。 4.4.2对批量报废事故,除事故责任人按4.4.1的规定进行赔 偿外,责任检验员同样是事故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中的 30o 4.4.3当出现质量事故被判定为回用品时,其零件返修、返 工由事故责任人承担所有返修,返工所产生的额外工时工 资,产品由本人继续完成的,不计算本工序的工时,若产品 不由本人完成的由责任人另承担100本工序工时;形成批 量事故的由责任检验员承担其额外工资的40o并扣当月责 任分1分,折合扣款10元。 4.4.4次品零件对造成次品的该道工序列入不合格品工序, 对事故责任人按本工序工时的30扣除其工时;当形成批量 时扣责任检验员当月责任分1分,折合扣款10元。 4.4.5由下道工序检查出上道工序的质量问题,对事故责任 人按以上处理条款的规定进行处理,对责任检验员扣责任分 1分,折合扣款10元。 4.4.6检验员对不合格处的漏检或错检,每一次扣责任分1 分,折合扣款10元。 4.4.7零件改图后末进行试制而投入正式生产,因图纸问题 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设计人员承担事故责任,经有关领导批 准不进行试制的,由批准领导承担责任。 4.4.8未按批准的试制数量超量投产,因图纸问题而出现的 质量事故,由决定超量投产者承担责任。 4.4.9按未盖任何识别章的图纸加工或无图纸加工而造成的 质量事故由生产安排者承担责任。 4.4.10不按图纸加工而造成的质量事故由责任事故人承担 责任。 4.4.11对于整机出机后,由市场部反馈客户投诉所存的装配 质量,均按装配车间计件工资管理制度的具体质 量要求进行质量扣款。 4.4.12外协件进货质量扣款、外协件进货验收过程中对供方 因加工或其它方面原因,造成的不合格品,参照不 合格品控制程序中4.2和4.3条的规定,对该零件 作次品处理,让步接收,并按零件的价格多少、分 类按比例扣款。 a)200元以下(不含200元,其中包括材料费)按单件价 格的10从其货款中扣除。 b)200元〜1000元以内(其中包括材料费)按单件价格的 8从其货款中扣除。 c)1000-3000元(其中包括材料费)按单件价格的5从 其货款中扣除。 d)300。元以上按次品实际发生部位价值,参考以上比例。 e)重大质量事故不能确定扣款金额时,由营运副总经理确 定。 4.4.13外工序加工件质量扣款、在委外加工工序出现的质量 事故可参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对该委 外加工件作次品让步接收,并按其加工费的30比 例扣款。 4.4.14毛坯件的进货质量扣款,参照4.4.12条的规定进行处 理。 4.5统计考核 4.5.1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由品管部以不合格品处 理意见书发放相关部门。 4.5.2品管部按每月的质量记录,统计各车间和操作者的零 件及工序合格率。各部门的平均合格率每下降1 ,车间主 任扣责任分1分,折合扣款15元。 4.5.3各车间产品工序合格率的指标及工艺纪律执行检查 4.5.3.1机加工车间一操作员工工序合格率>98.5 ;车间 平均合格率>98O 4.5.3.2构件车间一操作员工工件合格率299 ;车间平均 合格率>98O 4.5.3.3装配车间一操作员工(按班组计算)所出现的质量事 故v1处/月(折算成百分比为99,每增加一处全班 员工扣责任分1分,折合扣款10元);对车间为< 1 处/台(折算成百分比为99 ,每增加一处扣车间主 任责任分1分,折合扣款15元)b 4.6品管部按各单位的平均合格率考核,指标为>98 ;每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