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公司职工休假管理办法模板
XX油田服务股份 职员休假管理措施 一、适应范围 本措施要求了企业职员请(销)假程序、休假条件、休假及休假期间待遇等。 本措施适适用于企业全体职员。 二、管理措施 (一)总则 为规范管理,保护职员身心健康,调动职员工作主动性,依据劳动法和国家相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措施。 (二)请销假程序 1.职员请假,由职员本人填写请假条,经同意后方能生效。 2.总裁请假由CEO同意,企业领导班子其它组员、总监请假由总裁同意(总企业直管领导由人力资源部按要求报总企业立案)。 3.企业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门行政正职领导请假,由企业分管领导同意。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门其它领导班子组员请假,由本单位、本部门正职领导同意。上述人员经同意休假后,由人事管理部门或主管书面报企业人力资源部立案。 4.其它职员请假,由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考勤。 5.职员休假期满,必需向同意部门办理销假手续。职员休假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必需事前报请同意方能生效,不然,按旷工处理。 (三)年休假 1.依据海油总人〔〕60号、〔〕61号文要求,和企业签署十二个月以上劳动协议,并在企业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职员,享受年休假(劳动协议另行约定除外)。在要求年休假期间本人工资照发。 2.休假时间 (1)企业领导班子组员(总企业直管领导人员)每十二个月休假20天(含双休日)。 (2)其它职员 1)工龄不满,每十二个月休假7天; 2)工龄满不满20年,每十二个月休假14天; 3)工龄满20年以上,每十二个月休假20天。 (3) 休假时间中不包含周休息日和法定休假节日要求期。 (4) 年休假应该年一次使用。职员年休假时间安排,由用人单位依据生产和工作实际情况确定。 (5) 参与培训,实施寒暑假制度,不享受企业职员年休假。作业队伍实施轮班(倒班)作业职员,轮班(倒班)休息不另享受年休假。 (6) 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1) 病假(不含工伤医疗期)累计超出30天; 2) 当年事病假累计超出40天; 3) 当年旷工时间累计超出5天。 假如当年已经享受年休假,下十二个月度不享受年休假。 (7) 职员在海洋石油总企业系统内流动时,应该持有原单位相关本人休假情况证实;企业异地工作调感人员,在人事关系调动手续中同时注明本人休假情况。 (四)探亲假 1.依据国务院相关探亲待遇决定享受探亲假职员,按要求天数享受探亲假,探亲假期内岗位奖和效益奖金停发,其它工资、补助照发。各类人员探亲假时间是 (1)探望配偶,每十二个月准予一方探亲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职员探望父母,每十二个月准予一方探亲一次,假期2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亲,可存下年使用,但只准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员探望父母,每4年准假一次,假期为20天。 2.职员和配偶户口在一起,而工作在异地,不能享受探亲假【企业异地流感人员按第(五)条实施】。 3.新到企业人员,学徒期、实习期、试用期内不能享受探亲假。 4.探亲假期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旅程除外。 5.依据国务院相关“凡实施休假制度职员,应在休假期间探亲,假如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安排,补足其探亲假天数”要求,享受探亲假当年年休假不反复实施。要求探亲假期超出本人应享受带薪年休假天数部分,按日标准减发岗位奖和效益奖金,其它工资、补助照发 6.探亲路费报销,按企业财务制度实施。 7.长驻国外工作人员配偶出国(境)探亲,按企业相关要求实施。 8.职员在其配偶留学满十二个月以上(出境之日起)或距上次探亲满十二个月,可申请自费探亲,假期为两个月,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假期,经同意,最多不超出六个月。探亲假期在两个月以内,岗位奖和效益奖金停发,其它工资、补助照发;自假期满两个月之日起,停发工资待遇。超出六个月不归,依法解除劳动协议。 9.职员探望在国外定居父母,每四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探亲假期为40天,因故不能按期回国,能够续假,续假最长不得超出30天。探亲假期在40天以内,岗位奖和效益奖金停发,其它工资、补助照发;满40天之日起,停发全部工资待遇。超出续假30天不归,依法解除劳动协议。 10.其它出境探亲根据国家和总企业相关要求实施。 11.出境访友、旅游、继承财产者,自出境之日起假期为30天,按事假办理。逾期不归,依法解除劳动协议。 (五)企业异地流感人员休假(企业驻境外工作人员休假另定) 1.企业异地流感人员包含 (1)一定时期内因工作需要,组织决定,在企业内部跨单位异地工作陆上岗位人员; (2) 一定时期内因工作需要,组织决定,在总企业内部跨单位异地工作陆上岗位人员。 2.异地连续工作满两个月,能够探亲一次,每次探亲时间10天(路途除外),工作离不开许可配偶到工作地反探亲。 3. 企业异地流感人员探亲期间连带处理岗位工作,不另行延长休假时间。 4. 在要求休假期间,本人原工资待遇照发。 5. 异地流感人员工作补助及相关待遇企业另行要求。 (六)产假、计划生育假 按劳动部企业职员生育保险试行措施(劳部发〔1994〕504号)实施。在生育保险措施正式施行以前,符累计划生育要求女职员产假、计划生育假假期,和违反计划生育要求经济处罚措施,依据属地管理标准,按当地计划生育相关要求实施,假期由分企业审批。 在要求假期内,岗位奖和效益奖停发,其它工资、补助照发。 (七)婚、丧假 1.婚假婚假3天。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以上,双方初婚,可享受晚婚假7天,连同婚假可休10天。 2.丧假职员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儿女、公婆、岳父母)死亡时,由本单位领导同意,酌情准予3-5天丧假(旅程除外)。 3.按要求能够享受年休假职员,婚、丧假能够和当年年休假合并使用。 4.在要求婚、丧假期间,本人原工资待遇照发。 (八)工伤假 在国家和总企业新工伤保险措施出台之前,职员因工负伤,医疗和疗养期内,按本人受伤前原工资照发。医疗期结束后,要经工伤判定委员会判定,按判定意见实施。 (九)病假 1.职员生病或非因负伤,应持县一级医院或所在地海洋石油系统职员医院病休证实,按本要求第2.2条程序请销假。 2.职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要求,按劳动部发〔1994〕479号通知要求实施。即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为三个月,五年以上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为二十四个月。 (3)医疗期三个月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4)患难以治愈疾病,经专业医疗机构证实,本人申请,企业人力资源部或当地分企业人劳部门同意后,可合适延长医疗期,但延长久最长为六个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