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专项方案
内蒙古师范大学“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 农村牧区中小学骨干老师研修培训、中小学蒙语讲课老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经过培训,处理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老师在教育教学中实际问题,切实提升我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老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促进其专业能力发展,使她们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和老师培训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 (一)中小学骨干老师研修培训项目(汉语讲课) 盟市 小学思想品德 小学 语文 小学 英语 小学 体育 小学 科学 小学 音乐 盟市 累计 呼和浩特市 3 12 4 2 2 2 25 包头市 2 12 4 2 2 2 24 呼伦贝尔市 3 18 6 2 2 2 33 兴安盟 3 12 4 2 2 2 25 通辽市 5 21 7 2 2 2 39 赤峰市 6 30 10 3 3 3 55 锡林郭勒盟 3 9 3 1 1 1 18 乌兰察布市 1 12 4 2 2 2 23 巴彦淖尔市 1 9 3 1 1 1 16 鄂尔多斯市 2 9 3 1 1 1 17 乌海市 1 3 1 1 1 1 8 阿拉善盟 3 1 1 1 1 7 小计 30 150 50 20 20 20 290 (二)中小学蒙语讲课老师培训项目 盟市 初中 语文 初中 数学 初中 英语 初中 物理 初中 化学 初中 生物 小学蒙语文 小学 音乐 小学 美术 小学 体育 盟市 累计 呼和浩特市 4 4 2 2 2 2 2 2 2 2 24 包头市 4 4 2 2 2 2 2 2 2 2 24 呼伦贝尔市 4 4 5 5 5 2 2 2 2 2 33 兴安盟 4 4 1 1 1 2 2 2 2 2 21 通辽市 4 4 5 5 5 2 2 2 2 2 33 赤峰市 6 6 5 5 5 3 3 3 3 3 42 锡林郭勒盟 2 2 2 2 2 1 1 1 1 1 15 乌兰察布市 4 4 2 2 2 2 2 2 2 2 24 乌海市 2 2 2 2 2 1 1 1 1 1 15 巴彦淖尔市 2 2 2 2 2 1 1 1 1 1 15 鄂尔多斯市 2 2 1 1 1 1 1 1 1 1 12 阿拉善盟 2 2 1 1 1 1 1 1 1 1 12 小计 40 40 30 30 30 20 20 20 20 20 270 三、培训时间 (一)中小学骨干老师研修培训项目(汉语讲课) 11月10日报到,11月11日11月22日集中培训,共12天。 (二)中小学蒙语讲课老师培训项目 11月23日报到,11月24日12月5日集中培训,共12天。 四、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集中培训(12天)网络研修(60课时)。 五、考评和评价 1.实施双向考评制,采取培训过程性评价和终止性评价相结合方法。 2.对参训学员考评评价,包含对学员学习态度和学习效果考评两部分。学习态度考评采取班主任跟班考评和考察等形式,考评学员出勤情况、参与态度和主动主动交流情况;学习效果考评采取撰写小论文或作业、考试、分析案例、处理问题等形式,对学员课程学习进行考评评价。对未达成培训要求学员不予发放培训证书。 3.对讲课教授和管理人员考评,关键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部分访谈等形式了解培训效果,掌握学员对培训方案、课程安排、教学情况、组织管理和实际效果等评价情况。 六、培训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成立“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中小学骨干老师研修培训项目、中小学蒙语讲课老师培训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云国宏(内蒙古师范大学校长) 成 员郝保文(内蒙古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王来喜(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务四处长) 王桂生(内蒙古师范大学财务四处长) 特格希(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后勤服务集团总经理) 斯仁道尔吉(内蒙古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院长) 高林广(内蒙古师范大学文学院院长) 武海燕(内蒙古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 苏 和(内蒙古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院长) 郭德钢(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 董建平(内蒙古师范大学体育学院院长) 特古斯(内蒙古师范大学物理和电子信息学院院长) 萨巴特尔(内蒙古师范大学法政学院院长) 长 山(内蒙古师范大学化学和环境科学学院院长) 哈斯巴根(内蒙古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和技术学院院长) 青格乐图(内蒙古师范大学蒙古学学院院长)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制订项目计划,组建项目办公室,制订培训工作方案,审核各学科课程方案,遴选讲课教授及工作人员,监督检验培训过程,负责考评和评价培训效果。 2.领导小组下设“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中小学骨干老师研修培训项目办公室。 主 任郝保文(内蒙古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成 员金民忠、何天云、召那苏图、苏大庆、周 娟、高丽桃 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实施培训项目,落实培训工作方案,编制、发放培训通知;负责选拔班主任,安排参训学员报到和生活;指导学员组建学习小组,汇编“研修手册”,负责学员考评和评价;搜集培训资料,编印培训简报,负责培训工作宣传报道,撰写培训总结;协调和理顺培训各步骤关系,协调处理培训所需教学、住宿、就餐场所及配套设施。 七、管理制度 1.学员管理。编制“国培计划”项目学员研修手册,使学员明确培训目标、培训要求、考评评价内容、方法和请销假制度等。对学员考评由班主任负责。 2.班主任管理。编制“国培计划”项目班主任工作手册,使班主任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和工作步骤。对班主任考评由项目办公室负责。 3.导师制度。培训期间,学科教授组组员要依据学员实际情况分成若干小组,每组指定一名导师,负责指导学员学习和开展教学研究,帮助学员处理教育教学中迷惑或疑问。 4.首席教授制度。各学科设首席教授一名,负责编制课程方案、遴选教授团体等工作,协调培训所需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 5.经费管理制度。项目经费管理由内蒙古师范大学财务处和继续教育学院共同负责,严格根据项目要求使用和管理,实施专款专用。 八、具体工作安排 1.安排教育理论共同课2天,专业课10天。 2.共同课课程设置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专业课讲课老师由各学院聘用,学科专业课分班教学。 3.各盟市上报培训学员名单统一汇总,再按学科分班,并留存电子文档。 4.每个学科班级安排两名班主任,继续教育学院及相关学院各派一名。班主任工作任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