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设备管理核心制度
目 录 1 目标和适用范围 2 编制依据 3 职责 4 设备配置 4.1设备配置标准 4.2设备招标采购、协议签署和实施 5 设备调研选型、研发制造、改型 5.1 设备调研选型 5.2 设备研发制造 5.3 设备改型 6 设备管理 6.1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6.2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制度 6.3设备操作交接班制度 6.4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6.5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6.6 设备台帐管理制度 6.7 设备资料信息管理制度 6.8 设备检验制度 6.9 设备调剂、处理报废制度 6.10备品配件管理制度 6.11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6.12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7 其它 8 附件燃料设备管理表格 1 目标和适用范围 1.1为确保国能生物发电集团(以下简称集团企业)各项目企业(以下简称项目企业)安全生产和燃料收加储运设备(以下简称设备)正常运行,对燃料设备配置、调剂、处理、技术改造、研制开发、使用维护保养、管理考评等工作程序进行有效控制,提升设备管理质量和水平,使设备管理文件资料含有可追溯性。特制订设备管理制度。 1.2适适用于项目企业燃料收(集)获、加工、储存、运输过程中全部设备。 2 编制依据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能生物发电集团相关文件和管理程序。 3 职责 3.1 集团企业职责负责审批项目企业提出设备配置、调剂、处理、技术改造、研制开发;指导和协调分企业、项目企业设备管理工作。 3.2 分企业职责负责审核项目企业设备配置、调剂、处理、技术改造、研制开发;指导、监督项目企业设备管理各步骤工作。 3.3 项目企业职责负责设备配置、调剂、处理、技术改造、研制开发等方案申请;最少配置1-2名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设备日常管理工作,并按设备管理标准体系要求做好设备安全使用,维修、保养和管理等工作。 4 设备配置 4.1 设备配置标准 4.1.1项目企业收储站所需设备,要根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配置安全、可靠、高效设备。推行经过农机推广补助方法降低采购成本。 4.1.2 经纪人收储点所需设备配置,标准上利用现有社会资源或由经纪人自己采购,项目企业经过秸秆燃料技术标准引导、规范经纪人设备配置。确需项目企业提供设备,也要租赁给经济人使用或分期出售给经纪人。 4.1.3 农户到经纪人、经纪人收储点到项目企业收储站之间燃料运输要完全利用现有社会力量负担。 4.1.4 项目企业收储站到电厂成品燃料运输,标准上由项目企业组织招标、国能企业和分企业燃料管理部监标方法确定2-3家运输商负担。所需运输车辆必需根据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按标准定(改)制;依据现阶段实际,本着标准化、规范化、通用化标准,暂定成品燃料运输车技术要求以下 4.1.4.1灰色秸秆成品燃料运输车技术要求(1)90马力低速载货汽车牵引自卸侧翻半挂车,整车外廓尺寸为11860mm2450mm3200mm,挂车外廓尺寸为8200mm2450mm1800mm,空车高度约3.2米,载重量8~12吨。 4.1.4.2 黄色秸秆成品燃料运输车技术要求(1)90马力以上低速载货汽车牵引自卸侧翻半挂车,整车外廓尺寸为1mm2450mm3200mm,挂车底盘尺寸为(9000-1)mm2450mm1800mm,挂车总体高度约3.2米,载重量约8-12吨。 4.2 设备招标采购、协议签署和实施 4.2.1 少批量设备招标采购、协议签署和实施 4.2.1.1设备需求由项目企业燃料管理部以工作呈报形式提出,项目企业经营副总、总经理审签,报分企业燃料管理部审核、分企业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同意后,再由分企业报集团企业燃料管理部、财务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经营副总裁、总裁(常务副总裁)同意。 4.2.1.2 经集团企业同意采购设备按集团企业物资招投标管理细则程序实施 4.2.1.2.1 设备单价不超出5万元,或总价不超出30万元;由项目企业填写招标申请书,报分企业、集团企业燃料管理部审核,集团企业招投标管理中心同意后,自行组织招标,招标结果报集团企业招投标管理中心立案。 4.2.1.2.2 设备单价超出5万元,或总价超出30万元;由项目企业填写招标申请书,报分企业、集团企业燃料管理部审核,集团企业招投标管理中心同意后,由项目企业招标,集团企业招投标管理中心、分企业参与、指导,招标结果报集团企业招投标管理中心同意。 4.2.1.2.3 设备单价、材料单批次超出10万元或总价超出50万元;由项目企业填写招标申请书,报分企业、集团企业燃料管理部审核,由招投标管理中心组织招标,招标结果报集团企业招投标领导小组同意并报招投标管理中心立案。 4.2.1.3 项目企业收到集团企业招投标管理中心同意文件后,方可根据集团企业协议管理措施和中标设备供给厂家(供货商)签署供货协议。 4.2.1.4 协议签署后,项目企业燃料管理部和财务部负责协议实施,分企业燃料管理部和财务部,集团企业燃料管理部和财务部负责监督实施。 4.2.2 批量设备招标采购、协议签署和实施 4.2.2.1 除研制开发设备外,批量需求设备均要经过招标程序确定设备供给商。具体事宜实施集团企业招标管理要求。 4.2.2.2 集团企业燃料管理部依据经同意项目企业设备需求计划,编写设备招标请示汇报,报总裁办公会审批。 4.2.2.3 招标请示同意后,集团企业燃料管理部出具包含需求项目、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需求数量、设备技术要求等内容书面材料和调研汇报,报集团企业招标管理中心组织招标。 4.2.2.4 集团企业燃料管理部依据评标汇报,编写设备采购请示汇报,报总裁办公会审批。 4.2.2.5 依据总裁办公会审批结果,集团企业燃料管理部组织协议签署工作。集中招标采购协议由集团企业燃料管理部根据集团企业协议管理措施组织签署;在已招标基础上,增加采购数量协议可授权项目企业签署。 4.2.2.6 协议签署后,项目企业燃料管理部和财务部负责协议实施,分企业燃料管理部和财务部、集团企业燃料管理部财务部负责监督实施。 5 设备调研选型、研制开发、改型 5.1 设备调研选型 5.1.1 设备调研选型是项目企业需求,集团企业系统内现在还未招标采购,社会已经批量生产设备及生产企业调研和选型工作。 5.1.2 设备需求由项目企业燃料管理部以工作呈报形式提出,项目企业关键责任人审签、分企业燃料管理部审核、分企业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审签、集团企业燃料管理部审定、集团企业分管副总裁审批。 5.1.3 经同意后,集团企业燃料管理部设备分管人员组织,对该种设备进行调研选型,并写出详实调研汇报。 5.2 设备研制开发 5.2.1 设备研制开发是指项目企业需求,集团企业系统内现在还未招标采购,社会还没有批量生产设备研究、试制、开发工作。 5.2.2 设备研制开发需求由项目企业燃料管理部以工作呈报形式提出,项目企业关键责任人审签、分企业燃料管理部审核、分企业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审签、集团企业燃料管理部审定、集团企业分管副总裁审批。 依据情况也可由集团企业燃料管理部直接提出,集团企业分管副总裁审批